旅行文學: 騎單車, 橫越美國


             這不是我的第一本旅行文學, 但是是我第一本 "單車旅行文學" 。我買這本書大概是在 2009 年,  當時單車旅行的小火苗已經開始燒了, 我想知道 "單車旅行" 究~~~竟是怎麼一回事書局架上的單車旅行文學不多, 這本書對於一個完全的生手的我 (現在也不是老手) 來說根本就是超偉大的...















          以現在的標準來說, 這本書的文筆很普通, 就像是將 Blog 或是日記潤飾過後集結而成的。但是它有幾個對於生手來說的優點:

         1. 標題下的好一看就知道他幹了什麼事! XD  如果我想要找單車旅行的書, 這本一定會被拿下來翻一下

         2. 有教學不是像旅遊指導書的那種教學, 它是以一個旅行者的角度說明進行單車旅行如何準備。譬如一開始, 作者就說他是如何去選擇他的路線, 美國這麼大, 他為什麼選哪些路。接下來是簡單會用到的資訊, 就像他自己在出門前準備時會搜集的實用資訊。最重要的, 還有他的物品準備清單, 簡直就是替新手開了一盞明燈
      
        3. 圖文並茂好閱讀它的內容編排以路線行進為主軸, 一個大章節中有數個小章節, 每個小章節以這小段旅程中的主要事件為標題。有些標題下得很有意思, 會對內容有些小期待。例如 "光頭鼻環男別殺我" ,  或是 "我的旅行, 變成我們的旅行" 。除了文字, 圖片說明外, 有些頁還會有相關的資訊說明, 很實用


有的頁面圖很大很多, 還有資訊, 字很少

有的頁面則是像文學書該有的樣子, 有很多字



        作者從紐約開始騎, 一路往南到達邁阿密西嶼島, 在向西到答聖地牙哥。整趟旅途花了107天, 途中只有23天有花錢住宿, 其它不是露宿, 露營, 就是住新朋友或舊朋友的地方。在旅遊書會詳述的風景名勝, 在單車旅行文學裡並不常見, 取而代之的是與人的互動, 以及騎車時與環境的對抗。幾乎每一本都會提到, 以這種緩慢的移動速度, 旅行的內容是更細緻與深刻的。這本書也是, 作者的旅程中並沒有遇到太困難的事 (不然會把一堆新手嚇死吧), 但有一些獨特的經驗, 像是被當地人喜歡到硬塞鈔票, 用交換消防隊 T-shirt 的方式借宿消防隊, 遇到收集一堆槍簡直就像軍火庫的獵人! 讀起來趣味十足

       以現在的標準, 跟這本書類似的書我可能不會再買, 因為內容太少。但因為這本書我已擁有, 再加上它的易讀性跟它對我的意義, 我是會讓它繼續留在我的書架上, 上廁所時是很適合拿來隨手翻閱的~ XD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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